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2024年12月5日,我市气象条件变好,有利于污染物扩散,环境空气质量保持良好,为科学治污、精准治污,减少污染天气对生产生活的影响,根据污染天气预警解除程序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12月5日12:00起终止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响应,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继续加强秸秆禁烧、工地扬尘监管。
中共河池市委员会生态环境和督察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4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