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十三)基本情况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排污许可证于2023年5月期满至今未完成续证,存在无证排污情况。
二、整改牵头及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河池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党委、政府。
三、整改完成情况
整改措施32:完善企业行政许可手续,加强日常监管,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坚决打击无证排污的违法行为。
整改完成情况:
(一)完善排污许可手续。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即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城关环境卫生服务站),在2020年5月27日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首次申领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自2020年5月27 日至 2023年5月26日止。经整改,于2023年12月6日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重新申请事项申领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自2023年12月6日至2028年12月5日止。
(二)加强日常监管,持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在监管过程中,利用“双随机”等检查模式督促排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做到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不定时深入罗城县生活垃圾现代无害化处理场一线开展环境问题排查工作,指导企业有效防范和妥善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杜绝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共排查罗城县生活垃圾现代无害化处理场4次,出动检查人员15人次,检查中未发现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问题。同时,持续加大“送法入企”宣传力度,结合“六五环境日”、日常监管及各项专项执法行动等方式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不断提升企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2024年6月5日,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开展环境法律法规“进企业”宣传活动,对全县50家企业开展法律宣传,培训企业员工200余人次,进一步增强企业员工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助推企业依法依规生产。
四、验收情况
2024年9月,河池市生态环境局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及审核销号材料核查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认为责任单位已落实相应整改措施,达成整改目标,验收销号台账完整清晰,同意通过验收。
公示期:即日起10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778—3176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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