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版)>的通知》(桂环规范〔2025〕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强化环境影响评价源头预防部署要求,我局组织编制完成了《河池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现将其全文发布,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6日—2025年6月6日,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以邮戳日期为准)向河池市生态环境局反馈。反馈邮箱:hcjhpk@163.com;邮寄地址:河池市宜州区高家堡西路1号发展大厦383办公室,邮编:547300;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晓霞 0778-2281932、19377857514。
附件:1.《河池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
2.《河池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河池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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